华强电子网原装现货排名服务协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益,规范双方行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申请单位(本协议简称“甲方”)使用深圳华强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本协议简称“乙方”)“原装现货排名”服务协议,签订本协议。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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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强电子网”或“网站”指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相关软件、技术支持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址为www.hqew.com。
“申请条件”指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须满足的前提标准,如企业注册情况、货物情况等,甲方向乙方提出申请“原装现货排名”服务时即表示甲方向乙方承诺其已符合华强电子网“原装现货排名”服务申请条件并且在今后的服务使用过程中将确保一直符合华强电子网申请条件,除非乙方变更申请条件。乙方有权结合业务需求修订申请条件,并对甲方的符合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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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强电子网账号”指甲方经乙方同意而获得的使用服务的独占编号(编号之间互不相同),又称“华强电子网用户名”。甲方在使用乙方“原装现货排名”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使用华强电子网账户配合其自设密码登录华强电子网,账号密码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华强电子网账户及密码信息,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其他人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通过华强电子网账户修改的操作、行为或承诺均视为甲方本人行为或已获得甲方充分授权。
- 3、“服务开通”指甲方完成协议签署、缴纳全部费用后,经乙方审核通过,乙方允许甲方于华强电子网使用“原装现货排名”服务并对甲方进行通知的过程。
- 4、“原装现货”:是指发布到华强电子网“原装库存”的产品信息必须和实际产品信息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品牌、批号、封装、数量等,且要求是原厂原包装产品,无重新摆盘、打卷、改脚、打字等情况。
- 5、“原装现货排名”:是指发布到华强电子网“原装库存”的产品信息在IC/元器件搜索结果中优先展示。
服务申请条件
- 1、甲方在申请时需加入华强电子网会员,且购买了普通会员套餐服务(服务在使用有效期内);
- 2、申请人必须是经国家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具备合法有效执照的企业法人;
- 3、甲方须提供合法的经营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的电子文件;
- 4、申请人为企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的电子文件;
-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6、甲方须提供原装货物的证明文件以及原装现货仓库的详细地址及仓库使用证明;
- 7、申请时需提交“原装现货”库存发布物料信息,若审核过程中,发布信息存在变更,需出示物料出货单或其他相关单据证明。
信息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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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使用申请的服务,须根据其申请时的申请条件向乙方提交其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乙方仅以非专业和一般人的注意义务对甲方信息和证明文件进行审核,甲方应保证其信息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因甲方提交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甲方承担。
- 2、甲方向乙方提交申请资料之日起,乙方开始审核工作,并在15个工作日内确定审核结果。如未能通过乙方审核,乙方有权终止本次合作。甲方如需继续申请该服务,则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给乙方审核。
服务费用及支付
- 甲方应按时依照购买不同库存条数及服务周期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用。
服务内容
- 1、甲方申请“原装现货排名”服务的原装现货库存信息的数量,累计申请不超过200条(包含申请成功后已生效的原装现货库存信息数量);发布的原装现货库存信息数量不超过实际购买的数量。
- 2、原装现货库存信息将在IC/元器件搜索结果页面中优先排列。
- 3、原装现货库存信息将拥有“原装排名”专有标志,与其它库存相区别;
- (上述服务内容如有变更,应以华强电子网公布的服务为准)
甲方权利义务
- 1、甲方应根据所选择的服务项目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服务开通后,甲方有权获得本协议约定的相应服务;
-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原装现货库存等信息以及文件,并保证该信息、文件真实有效,如提交的信息发生变化,甲方应于2天内在华强电子网上作相应修改;
- 3、服务开通后,甲方保证在华强电子网上发布的IC/元器件库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更新,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1)型号:甲方在华强电子网上发布的型号信息应该与实际拥有的型号信息相一致且必须是原装成品, “半成品”或“白板货”以及假冒伪劣产品禁止在网站发布;
- (2)外包装:原厂原包装产品,标签须可识别;散包装产品,从打字上可以识别;
- (强调说明:针对品牌料号,外包装标签需与品牌一致,芯片上有品牌标签的也必须一致。)
- (3)数量:客户发布的数量须与实际拥有的数量相同;
- (4)仓库地址必须与在乙方备案的仓库地址一致。
- 4、甲方应将仓库地址(即存放拥有货物的地址)在华强电子网进行登记备案,如仓库地址发生变更,应在2天内向华强电子网提供新仓库地址的相关资料;
- 5、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应在4个小时内提供与发布在华强电子网上的原装现货库存信息相对应的现货相关资料(实物或照片);
- 6、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针对甲方公司信息以及原装现货库存真实性所作的各种方式的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现场抽查有关产品或要求甲方通过拍照方式提供有关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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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甲方申请“原装现货排名”服务且经乙方审核通过并开通该服务后,若甲方通过华强电子网销售的货物为非原装货物,一经核实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予退还甲方剩余的服务费用。甲方因出售非原装货物导致与购买方之间的所有纠纷或被相关国家主管机关处罚,甲方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该等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赔偿款、第三方索赔、罚款、律师费、补偿款、和解款、保全、担保、公证、鉴定、调查、差旅等费用)。
服务暂停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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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抽查或消费者投诉后,经乙方审查,存在以下库存信息描述不符等情况的,视为甲方违约:
(1)实际原装现货库存数量低于网站描述50%;
(2)被抽查或者投诉型号的批号年份,与网站描述差异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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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对甲方存在库存信息描述不符等违约行为将作以下处理:
(1)服务期内甲方第一次违约,乙方可不经通知停止服务7天,待甲方重新履行义务后,并经乙方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开通本服务;
(2)服务期内甲方第二次违约,乙方可不经通知停止服务30天,待甲方重新履行义务后,并经乙方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开通本服务;
(3)服务期内甲方第三次违约,乙方可不经通知终止服务,且甲方自服务终止后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原装现货排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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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经乙方审查,甲方发布的原装现货库存信息存在假货、散新、翻新等情况的,视为甲方违约,将作以下处理:
(1)立即停止服务,不予退费,且1年内不允许再申请“原装现货排名”服务;
(2)网站将陈述该次投诉客观事实,及买卖双方举证资料、描述;
(3)停止服务后,不影响甲方其他付费业务(若用户开通现货认证服务,将加大抽查力度);
- 4、如服务期内,甲方经核实存在销售非原装现货且不配合乙方处理投诉或存在其他商业欺诈行为的,乙方有权终止服务,且甲方不得再申请“原装现货排名”服务;
- 5、因上述原因导致服务停止时,服务时间均不作顺延,费用不作抵扣或返还;
- 6、服务期内,若普通会员服务已过期,则“原装现货排名”服务随之停止,待普通会员续费后恢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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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务到期且甲方未再次申请续约时,本协议终止。
服务续签
- 1、甲方应于“原装现货排名”服务到期提前30天向乙方提出续签申请,如未按时提出申请则视为自动不再续签,再次申请续签需按新申请原装现货排名服务进行资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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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不予续签:
(1)服务期内发生违约情形达3次及以上的;
(2)服务期内对网站的审查工作或投诉处理不予配合,经劝解无效的;
(3)服务期内库存信息不真实或市场评价较差经网站通知后仍不整改或被消费者投诉达3次及以上的;
(4)服务期内出现商业欺诈或者工商司法部门介入的其他情形的;
送达条款
- 1、双方同意:双方通过本协议所载明的甲乙双方的地址为双方向对方送达相关书面文件的有效地址,如有变更需要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甲方同意:在变更地址通知送达乙方前,乙方依照约定地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相关书面文件,不论是本人签收、他人签收,或者拒收,或者查无此人退回邮件,均视为有效送达;乙方也可以选择采用甲方确认的电子邮件或QQ或者短信息,向甲方发送各类通知,通知发出视为送达。
反商业贿赂
- 1、甲方应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如有任何吃拿卡要、推诿刁难、以权谋私、收受礼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请通过廉政邮箱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廉政专线:0755-83396000-8128,廉政邮箱:tousu@hqewgroup.com,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栋12楼),一经查实,给予重奖。
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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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 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适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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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它
-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乙方对本协议拥有最终解释权。
-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甲方全款后生效,本协议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