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电子网BCP现货认证服务协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益,规范双方行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使用乙方BCP现货认证服务,签订本协议。
定义
- “华强电子网”指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相关软件、技术支持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址为www.hqew.com。
- “申请条件”指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须满足的前提标准,如企业注册情况、货物情况等,甲方向乙方提出申请BCP现货认证服务时即表示甲方向乙方承诺其已符合华强电子网BCP现货认证服务申请条件并且在今后的服务使用过程中将一直符合华强电子网BCP现货认证服务申请条件,除非乙方变更申请条件。乙方有权不时修订申请条件,并不时对甲方的符合情况进行检查。
- “华强电子网账号”指甲方经乙方同意而获得的使用服务的独占编号(编号之间互不相同),又称“华强电子网用户名”。甲方在使用乙方BCP现货认证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使用华强电子网账户配合其自设密码登录华强电子网,账号密码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华强电子网账户及密码信息,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其他人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通过华强电子网账户修改的操作、行为或承诺均视为甲方行为或已获得甲方充分授权。
- “服务开通”指甲方完成协议签署、提供资料、乙方完成调查、资质审核后,甲方缴纳全部费用经乙方确认收款后,乙方允许甲方于华强电子网使用BCP现货认证服务并对甲方进行通知的过程。
服务申请条件
- 1、须经国家机关批准成立,具备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注册年限超过一年,且公司无经营异常情况;
- 2、申请时必须购买了华强电子网诚易通套餐服务(该服务在使用有效期内);
- 3、加入华强电子网(hqew.com)会员的年限超过1年,并且在过去1年内(自甲方申请本服务的时间计算)未有违规或被投诉记录;
- 4、甲方为企业法人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甲方为个体户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 5、甲方须提供现货仓库的详细地址及仓库使用证明,对货物能够提出有效证明资料。
申请程序
- 1、甲方填写《BCP现货认证服务登记表》,并提交本协议第一条所列资料,自申请日开始,乙方开始审核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确定审核结果,通知甲方审核结果。
- 2、甲方应将以上费用支付给深圳华强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如期支付全部费用后乙方开通BCP现货认证服务。
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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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CP现货认证服务费:人民币24980元/年,最多可设置2000条。
甲方权利
- 1、拥有推荐最多2000条BCP现货认证库存信息的权限;
- 2、BCP现货认证库存信息在搜索结果页优先排序,排序在热卖库存之前;
- 3、BCP现货库存信息将拥有BCP现货认证专有标志,与其它库存相区别。
(上述服务内容如有变更,应以华强电子网公布的服务为准)
甲方义务
- 1、在华强电子网上发布的公司及库存信息须全部真实、准确、有效;
- 2、所提交的认证资料如有发生变化,应当如实告知甲方并一周内向乙方重新提交认证;
- 3、在华强电子网上发布的IC/元器件库存信息必须真实、完整;
- 4、在现货库存发生变化时,必须于2天内在华强电子网上作相应修改,以确保现货库存信息的真实性;
- 5、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针对公司信息以及现货库存真实性所作的各种方式的调查。
甲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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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查或客户投诉,经乙方认定,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第5条所规定的义务,将视为违规行为,甲方对违规行为将作以下处理:
1.1在有效服务期内第一次违规,将停止BCP现货认证服务7天,在甲方重新履行义务后,经乙方审核后可重新开通认证服务;
1.2在有效服务期内第二次违规,将停止BCP现货认证服务30天,在甲方重新履行义务后,经乙方审核后可重新开通认证服务;
1.3在有效服务期内第三次违规,将完全终止BCP现货认证服务,且在六个月内甲方不得重新申请;
1.4甲方在申请BCP现货认证服务的时候不符合申请条件,故意隐瞒实际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欺骗平台提供者,造成消费者利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与乙方无关;
1.5如有效服务期内,甲方经国家有关机关判定存在商业欺诈行为的,乙方将立即终止其BCP现货认证服务,且甲方终身不得申请BCP现货认证服务。
- 2、BCP现货认证服务以购买了诚易通套餐服务为前提,甲方在享受BCP现货认证服务期间,必须同时保持服务在使用有效期内。当服务过期,而甲方未继续购买获取使用权,则BCP现货认证服务将随之自动停止服务,待甲方续费购买服务后再恢复服务。
- 3、因上述原因停止服务时,BCP现货认证服务时间均不作顺延,服务费不作抵扣或返还。因甲方违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已支付服务费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送达条款
- 双方同意:双方通过《信息服务合同》所载明的甲乙双方的地址为双方向对方送达相关书面文件的有效地址,如有变更需要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甲方同意:在变更地址通知送达乙方前,乙方依照约定地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相关书面文件,不论是本人签收、他人签收,或者拒收,或者查无此人退回邮件,均视为有效送达;乙方也可以选择采用甲方确认的电子邮件或QQ或者短信息,向甲方发送各类通知,通知发出视为送达。
反商业贿赂
- 甲方应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如有任何吃拿卡要、推诿刁难、以权谋私、收受礼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请通过廉政邮箱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廉政专线:0755-83396000-8128,廉政邮箱:tousu@hqewgroup.com,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栋12楼),一经查实,给予重奖。
不可抗力
争议解决
-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法律适用及生效条款
- 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甲方全款后生效。
其他
- 1、本协议期内,乙方有权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更新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并通过华强电子网官网发布。华强电子网官网上发布的协议内容与本服务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相冲突的,以华强电子网上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 2、乙方对本协议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