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电子网现货库存认证计划服务协议
申请单位(本协议简称“甲方”)申请使用深圳华强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本协议简称“乙方”)现货认证服务,知晓并理解以下条款及条件且同意受其约束:
申请条件
- 1、须经国家机关批准成立,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注册年限不少于1年,且公司无经营异常情况;
- 2、甲方必须购买了诚易通会员套餐服务(使用服务必须在所购买套餐的有效期内);
- 3、甲方须提供合法的经营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的电子文件;
- 4、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的电子文件;
-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6、甲方须提供现货仓库的详细地址及仓库使用证明。
服务费用
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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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填写“华强电子网现货库存认证计划申请登记表”时,须在意向说明栏注明申请“现货认证”(如果甲方未注明,则乙方视甲方默认参加“现货认证”), 并提交本协议第一条所列资料,自申请日开始,乙方开始审核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确定审核结果。若因甲方未提供真实信息导致未能通过审核的,乙方将扣除甲方980元认证费,剩余余额退回。
甲方权利
- 1、将拥有发布最多3000条现货库存信息的权限;
- 2、现货库存信息将在华强电子网型号搜索结果页面中优先排列;
- 3、现货库存信息将拥有现货专有标志,与其它库存相区别;
- 4、在华强电子网型号搜索结果页面的甲方公司联系方式卡片中,将显示现货库存认证标志,表明甲方参加了本计划。
甲方义务
- 1、在华强电子网上发布的公司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变化,必须于2天内在华强电子网上作相应修改,如否,甲方应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 2、上传的现货库存资料必须是甲方公司的真实现货库存;
- 3、在现货库存发生变化时,必须于2天内在华强电子网上作相应修改,以确保现货库存信息的真实性;
- 4、在华强电子网上发布的库存信息必须真实、完整;
- 5、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应在4个小时内同步提供发布在华强电子网上的现货库存信息相对应的现货相关资料(实物或照片);
- 6、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针对公司信息以及现货库存真实性所作的各种方式的调查。
现货库存认证计划服务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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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查或客户投诉,经乙方认定,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第五条所规定的义务,将视为违规行为,乙方对违规行为将作以下处理;
(1)在有效服务期内第一次违规,将停止现货认证服务,在甲方重新履行义务后,经乙方审核后可重新开通现货认证服务;
(2)在有效服务期内第二次违规,将停止现货认证服务一个月,在甲方重新履行义务后,经乙方审核后可重新开通现货认证服务;
(3)在有效服务期内第三次违规,将完全终止现货认证服务,且在六个月内甲方不得重新申请现货认证服务;
(4)如有效服务期内,甲方经国家有关机关判定存在商业欺诈行为或被第三方投诉甲方涉嫌商业欺诈行为等违法行为的,乙方将立即终止其现货库存认证计划,取消甲方的会员权限,下架删除甲方发布的产品信息,且甲方终身不得申请现货库存认证计划。
- 2、现货库存认证计划服务以购买了诚易通会员套餐服务为前提,甲方在享受现货库存认证计划服务期间,必须同时保持诚易通会员套餐服务在使用有效期内。当诚易通会员套餐服务已过期,而甲方未继续购买以获取使用权,则现货库存认证计划服务将随之自动停止服务,待甲方续费购买诚易通会员套餐服务后再恢复服务。
- 3、因上述原因停止服务时,现货库存认证计划服务时间均不作顺延,服务费不作抵扣或返还。
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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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法律适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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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经甲方盖章或签字且收到甲方全款后生效。
其它规定
- 1、乙方有权在必要时对现货库存认证计划的服务细则做出修正;
- 2、甲方如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各商业条例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3、乙方拥有对申请加入现货库存认证计划是否通过的最终裁决权;
- 4、申请加入现货库存认证计划的会员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仅限于华强电子网服务所用,不得用于其它与乙方无关的商业行为(所提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 5、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所造成的影响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 6、甲方应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如有任何吃拿卡要、推诿刁难、以权谋私、收受礼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请甲方通过廉政专线:0755-83396000-8128,廉政邮箱:tousu@hqewgroup.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栋12楼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给予重奖
- 7、乙方对以上各项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
